新時代背景下,我國社會結構深刻變動、利益格局深刻調整、思想觀念深刻變化,各類潛在的社會穩定風險呈現出復雜性、多樣性、關聯性增強的新特點。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、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手段,其實踐與探索也面臨著新的機遇與挑戰。
在實踐層面,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已廣泛應用于重大決策、重大項目建設等多個領域。從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到能源開發項目,從政策法規制定到重大活動舉辦,評估工作貫穿于前期規劃、中期實施和后期運營的全過程。通過組建專業評估團隊,運用實地調研、民意調查、專家論證等多種方法,全面識別可能引發社會不穩定的風險點,如征地拆遷補償、環境影響、就業安置等,并針對性地制定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。例如,在某大型化工項目建設前,評估團隊深入周邊社區,與居民面對面交流,收集到關于環境安全、生活質量影響等方面的擔憂,隨后協助企業優化項目設計,增加環保投入,建立完善的應急機制,有效緩解了居民的抵觸情緒,為項目順利推進奠定了基礎。再如,在一項涉及民生的政策調整前,評估機構通過廣泛的社會調查,了解到不同群體對政策的接受程度和潛在訴求,為政策的優化完善提供了重要參考,避免了因政策不當引發的社會矛盾。
然而,新時代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。一方面,部分地區和部門對評估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,存在 “重形式、輕實效” 的現象,評估報告流于表面,未能真正發揮風險預警作用;另一方面,評估指標體系不夠完善,缺乏統一的標準和規范,導致不同地區、不同項目的評估結果缺乏可比性和科學性。同時,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,網絡輿情成為引發社會穩定風險的重要因素,但當前評估工作對網絡輿情的監測、分析和應對能力仍顯不足。此外,評估隊伍的專業素養參差不齊,部分評估人員缺乏系統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,也影響了評估工作的質量。
針對這些問題,新時代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需要在探索中不斷優化。首先,應強化思想認識,將評估工作納入法治化、規范化軌道,明確評估主體、范圍、程序和責任,確保評估結果能夠真正影響決策。可以通過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,讓評估工作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,對不重視評估、違規操作的行為進行嚴肅問責。其次,要完善評估指標體系,結合不同領域、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,建立動態調整的指標庫,增強評估的科學性和針對性。在制定指標時,應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、群眾訴求等因素,使指標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。此外,還應加強科技賦能,利用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,提升對風險的實時監測、精準分析和快速響應能力,特別是加強對網絡輿情的研判和引導。通過構建智能化的風險評估平臺,實現對各類風險信息的實時收集、分析和預警,為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。同時,要注重公眾參與,拓寬公眾表達訴求的渠道,讓評估工作真正反映民意、集中民智,提高社會對評估結果的認可度和接受度。可以通過召開聽證會、開展網絡問卷調查等方式,廣泛聽取公眾意見,使評估工作更加民主、透明。最后,要加強評估隊伍建設,通過開展專業培訓、引進高素質人才等方式,提高評估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,打造一支專業、高效、負責任的評估隊伍。
新時代對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,只有不斷在實踐中總結經驗,在探索中創新方法,才能使評估工作更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社會風險,為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穩定保障,推動社會朝著更加和諧、穩定、有序的方向發展。